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成立重庆市高校第二课堂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高校:
为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高校育人的中心任务,深化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持续纵深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高校共青团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团市委、市教委联合成立重庆市高校第二课堂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定位
研究中心是团市委、市教委统筹规划和指导推进重庆市高校第二课堂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工作的学术研究机构,是推动重庆高校共青团工作主动融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大思政”工作格局的重要手段,是探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深化高校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制度设计。
研究中心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适应高校共青团改革要求、人才培养规律、高等教育规律和青年成长规律,聚焦五育并举,探索健全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互融互促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探寻育人路径,系统挖掘第二课堂育人价值,研究评估第二课堂育人实效,进一步彰显第二课堂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中的贡献度。
二、组织形式
研究中心隶属于重庆市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设主任、常务副主任各1名,副主任2名,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与联络协调工作。
研究中心设在重庆交通大学,主任由学校分管共青团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学校团委书记担任,副主任分别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人和相关专家担任,办公室挂靠在学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团委副书记担任。
研究中心组建专家智库,深入开展学术研究研讨交流,为深化重庆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和工作创新提供理论参考和决策咨询。
三、主要职责
1. 负责抓好日常运行、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
2. 负责高校第二课堂育人机理、育人价值、育人路径理论研究。
3. 负责高校第二课堂现状调查、分析和研究。
4. 负责组织开展第二课堂建设学术会议、主题沙龙、工作研讨、工作总结等。
5. 负责研究建立完善高校第二课堂课题管理制度,做好研究课题管理和成果遴选工作,发布研究成果报告。
6. 负责组织开展高校第二课堂育人成效评估,定期发布育人价值报告。
7. 负责为深化重庆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咨询。
四、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
(一)运行机制
1. 研究中心设置工作会议及专题会议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交流和总结第二课堂建设工作,讨论和研究相关事项。
2. 工作会议参加人员一般应包括指导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及市级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研究中心负责人、市内相关高校第二课堂建设工作负责同志等。专题会议参加人员一般应包括市级相关部门(处室)负责人、研究中心负责人、专家智库、市内相关高校第二课堂建设工作负责同志等。
3. 工作会议议题一般由研究中心提出建议,报指导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确定,必要时报指导委员会主任审核确定。
4. 专题会议由研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二)工作方式
1. 工作调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动态掌握重庆高校深化“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践中的典型做法、工作举措和问题不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市内外调研,学习交流相关工作举措和经验。
2. 学术研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适时组织开展学术沙龙、工作研讨,明晰研究方法、路径和载体,提升研究能力和水平。
3. 课题研究。每年立项若干课题,加强研究课题过程管理,优化结果应用。
4. 成效评估。建立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受指导委员会委托开展重庆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成效评估,总结分析典型经验、问题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5. 报告发布。基于工作调研、成效评估情况,定期发布重庆高校第二课堂育人价值报告。
五、条件保障
1. 指导委员会每年将重庆高校第二课堂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为研究中心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2. 市教委为研究中心作用发挥、研究方向等提供指导。
3. 团市委指导研究中心开展工作,每年提供经费支持,用于设立研究课题开展高校第二课堂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
4. 重庆交通大学为研究中心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独立工作场所、提供办公经费、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等。
5. 研究中心专家智库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申报立项第二课堂研究课题资格。
(本文来源:重庆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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